编号:201709132108144450
申请日期:2017-09-13
申请人 |
肖* |
性别 |
男 |
年龄 |
30 |
职业 |
技术员 |
信访部门 |
隆回县 |
问题类别 |
咨询 |
主题 |
房屋倒塌是否能得到国家补偿金 |
内容 |
2017年5月我家在隆回县七江镇棉花园村被洪水冲倒。我想问市领导这种情况是否能得到国家补偿,领导们看到信件请回复我。谢谢! |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
隆回县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度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7-10-12 |
答复内容 |
隆民函〔2017〕43号
关于“问政邵阳”栏目转来肖正信访诉求的情况反馈
“问政邵阳”栏目组:
9月20日,我局接到贵栏目组转来的肖正反映“其房屋5月份被洪水冲倒,问市领导能否得到国家补偿”的信访诉求。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9月27日,县民政局救灾股宁昀、局工作人员龙成,七江镇民政办钱鞍,七江镇棉花园村干部肖松兰,袁国淼到肖正家调查。肖正,男,七江镇棉花园村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时未在家。工作人员与其母亲王爱花见面,并找周围邻居进行了核实。经调查,肖正父亲肖国民,现年62岁;母亲王爱花,现年60岁,都系隆回县七江镇棉花园村人。肖国民二老育有一子三女,三女皆已出嫁,肖正尚未成家,现家庭有三口人。肖正目前在邵阳市打工,月工资4000多元,其家现有一栋两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280平米独立院落住房。今年7月份(肖正自诉的5月系阴历),肖正从其祖父手中分的约40平米左右木房因闲置十多年,年久失修,下雨时倒塌。
10月9日,民政局工作人员持信访答复件与肖正家人进行了见面,当面解释了政策。
二、处理意见
根据《湖南省2017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规定:救助对象是指因自然灾害,造成农村住房倒塌,或主体结构损坏,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困难农户。肖正家倒塌房屋属多年闲置且失修,非现有住房且另有住房,住房条件还相当宽松,不属于救助对象。
隆回县民政局
2017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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